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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离职在职公积金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南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4-04-17 点击:

信息摘要: 一、政策解读南京市的离职在职公积金政策,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离职后的生活和再就业。根据《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离职后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,也可以

一、政策解读


南京市的离职在职公积金政策,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离职后的生活和再就业。根据《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离职后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,也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公积金。


1. 提取公积金:离职后的职工,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。提取的条件是: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年,且在离职后一年内没有再次就业。提取的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全部或者部分。


2. 继续缴纳公积金:离职后的职工,也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公积金。继续缴纳的条件是: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年,且在离职后一年内有再次就业的可能。继续缴纳的金额为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。


二、操作指南


1. 提取公积金:离职后的职工,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职证明、公积金卡、公积金账户查询单。提取的金额将在提交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账。


2. 继续缴纳公积金:离职后的职工,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新的工作单位办理继续缴纳手续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职证明、公积金卡、公积金账户查询单。继续缴纳的金额将在新工作单位开始缴纳公积金后的次月开始计算。


三、注意事项


1. 离职后的职工,需要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做出是否提取或继续缴纳公积金的决定。超过一年未做出决定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

2. 离职后的职工,如果在离职后一年内再次就业,需要及时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,以便调整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。


3. 离职后的职工,如果在离职后一年内没有再次就业,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,也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公积金。但是,一旦选择了提取公积金,就不能再改变决定。


总的来说,南京市的离职在职公积金政策,旨在保障职工在离职后的生活和再就业。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公积金处理方式。